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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先 当好宣传法律的引路者
来源:    作者:刘宁宁 胡国椿    时间:2016-03-21 【字体:  】 【关闭
 
    参与社会管理,努力提升检察环节治理能力。围绕区委政法委部署的“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万名干警下基层”等活动,选派6名检察官受聘“法制副村长”,深入合心镇岳家村、哈达社区等开展“以案说法”法制宣讲活动,现场解答有关征地拆迁、土地补偿、农民工购买保险等问题,受到村民热烈欢迎。深化“法制进校园”活动,与第87中学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学校聘任院7名女检察官担任法制辅导员。7位“法制辅导员”多次深入班级,通过召开“法制班会”进行法律宣传,提高了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截止目前,共开展预防咨询32次、警示教育11次、预防宣传15次,对区重点项目招投标监督29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2次。根据省市院部署,积极开展对教育系统的专项预防工作,与区教育局共同召开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动员大会,对区教育系统中层以上干部200余人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专题报告,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建立绿园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与区党校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党校培训的一项重要课程,加快推进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落实。
 
    他们还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作用,纠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推进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遏制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检察官班主任”走进校园为青春护航。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系着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发展和事业的兴衰。绿园区院将中小学校作为志愿服务主阵地,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家长和学校排忧解难。主动与辖区学校建立联系,开展“走进校园,为青春护航”活动,派驻精干警力融入到校园治安联防工作中,走进学校的重点班级担任“检察官班主任”,通过参与班级建设与学生密切接触,从关心他们的学习入手,对青少年进行“渗透式”道德与法律教育,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2013年,某校初二女生通过网络结识网友,后因家庭琐事与父母发生争执随网友离家出走。深入班级的“检察官班主任”得到此消息后,迅速将情况汇报院领导。院方通过与公安机关、家长及时沟通,迅速掌握孩子的落脚点,并争取到当地警方的配合,在孩子离家出走第3天找到,最后将女孩送回家中。截至目前,先后有27名检察干警派驻到10所学校的19个班级担任“检察官班主任”,受益师生千余人。下一步,区院还将开展“检察官副校长”活动,延伸拓展服务内容,为青少年提供更加广泛有效的服务。
 
    开辟查办经济犯罪“绿色通道”。绿园区院立足为企业发展护航,制定了《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做到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零干扰”办案,与辖区25家重点企业建立联系,全力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搭建法律咨询互动服务网络平台,建立检察院QQ群,在线开展检察服务。群内成员包括辖区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重点企业职工代表、社区、村屯群众、中小学师生、社区帮扶矫治人群等服务对象,在线提供法律咨询180余件,共享法律法规近20部、热点案例教学80余个。
 
    提升人民幸福感,首先要让人民有安全感。绿园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平安建设与检察体制改革工作相结合,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在立新功,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人民安居乐业上系一条“保险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