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长春市绿园区 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绿园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至27日举行。 会议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政协长春市绿园区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长春市绿园区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选举了政协长春市绿园区第八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经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隆重热烈、卓有成效,是一次团结民主、凝心聚力、催人奋进的大会。 会议赞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希田同志代表区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说明,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2015年工作安排符合我区实际,切实可行,反映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大家对实现新的目标充满信心。与会委员对其它几个报告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协商讨论,就关系全区发展、稳定和民生等重要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对马学同志代表区政协八届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刘永久同志代表区政协八届常委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八届三次会议以来,区政协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区政协要紧紧围绕区委四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广大政协委员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履职重点,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委员队伍和政协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要在中共绿园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戮力同心,团结协作,为推动绿园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